邀請公告
中國銀行烏蘭察布市分行采購個月食堂
廚師服務的邀請公告
一、邀請條件
本項目為中國銀行烏蘭察布市分行采購個月食堂廚師服務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國銀行自籌。該項目已具備實施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邀請,凡符合報名資格要求的潛在供應商均可報名。
二、項目概況與產(chǎn)品需求
.項目名稱:中國銀行烏蘭察布市分行采購個月食堂廚師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
.實施地點:烏蘭察布市集寧區(qū);
.采購范圍:烏蘭察布市分行、豐鎮(zhèn)支行、興和支行、商都支行、四子王支行。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信譽要求: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應答(以“信用中國”官網(wǎng)://.../查詢?yōu)闇?,提供查詢截圖)、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官網(wǎng)://...查詢?yōu)闇?,提供查詢截圖)、在近三年內(nèi)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yōu)闇?,提供查詢截圖)。
.近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存在關聯(lián)關系的不同被邀請談判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關聯(lián)關系企業(yè)包含以下情況:
()與本企業(y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企業(yè);
()與本企業(yè)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企業(yè);
被邀請談判人應向采購人如實披露與本單位存在關聯(lián)關系的其他企業(yè)。(供應商出具承諾)
采購人有權取消關聯(lián)關系企業(yè)參與該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談判。
.應答供應商須保證,采購人在其本國使用其提供的服務時,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相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應答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而提起的侵權指控,應答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供應商之間不得互相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供應商的公平競爭,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供應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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