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寧波高速鐵路站前Ⅶ標項目經理部物資招標結果公示招標編號:-----材料名稱包件號投標人名稱排名順序粉罐及配件二分部湖南雙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三分部湖南雙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寧波高速鐵路站前Ⅶ標項目經理部物資招標采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資格審查、開標、價格審核、定標,現(xiàn)就本次招標的評審結果公布如下: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寧波高速鐵路站前Ⅶ標項目經理部擬中標人公示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間,投標人和其他厲害關系人如對公示的評標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公示單位書面舉報。舉報人是法人的,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其他組織或者個人舉報的,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舉報人如實反映情況受法律保護。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即時生效。公示期滿后,擬中標人需要向招標人(具體賬戶信息請聯(lián)系項目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最高不超過三十萬元,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標人確定。合同履行完畢,在合同雙方無任何經濟和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雙方存在經濟和法律糾紛時,待糾紛處置完畢,順延履約保證金擔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xiàn)擬中標人擅自停止供應、要求上調價格或者發(fā)生貨物質量事故等情況,保證金不再退還。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履約保證金的形式為現(xiàn)金匯款。擬中標人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把履約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資金賬戶信息請聯(lián)系項目招標人獲取。履約保證金的遞交時間為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遞交履約保證金的投標人視為放棄中標,按照對應包件的擬中標人排名順序,擬中標人由該包件的其他投標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標人在提交履約保證金前,請電話咨詢履約保證金聯(lián)系人,確認公示期結束后是否有排名變化,再辦理履約保證金事宜;預先提交履約保證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訴對中標結果的更改。履約保證金聯(lián)系人:請聯(lián)系項目招標人咨詢電話: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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