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qū)新湖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關于新湖街道無煙道路的建設及維護服務采購項目的公告項目的中標公示(實施購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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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深圳市光明區(qū)新湖街道公共服務辦 填報日期: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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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光明新區(qū)發(fā)展和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開的通知》(深光發(fā)財〔2018〕771號)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相關要求,現(xiàn)將本項目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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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光明區(qū)新湖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關于新湖街道無煙道路的建設及維護服務采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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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購買后公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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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征集篩選情況: 經(jīng)過征集及篩選共有1家公司入選,該公司是深圳市玖典廣告?zhèn)髅接邢薰?/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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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及評比遴選情況: 根據(jù)采購辦法相關規(guī)定,按直接委托方式,確定深圳市玖典廣告?zhèn)髅接邢薰緸楸卷椖抗獭?/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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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應商(承接主體)名稱:深圳市玖典廣告?zhèn)髅接邢薰?/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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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成交金額:6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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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和承諾:1.有較強的專業(yè)團隊和較高的敬業(yè)精神,有服務相關項目的豐富經(jīng)驗和成功案例,社會信譽度高。
2.能滿足新湖街道無煙道路的建設及維護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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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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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本單位確認,上述公告信息真實、合規(guī)。
單位名稱: 深圳市光明區(qū)新湖街道公共服務辦
地址:光明區(qū)新湖街道圳園路268號
聯(lián)系人:劉工
聯(lián)系電話:88217231
傳真:-- 電子郵箱: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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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未納入集中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購買服務實施前,采購人應當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站公告項目名稱、服務標準和要求、購買預算等內容,公告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購買服務結果產生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項目征集篩選情況、競爭及評比遴選情況、承接主體、成交金額、服務內容和承諾等信息對外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個日歷日。
2、對公告內容如有疑問或異議,由購買主體(采購部門)負責受理并解答。
信息來源:http://zfcg.szggzy.com:8081/gsgg/002001/002001008/002001008002/20241015/fedae81f-730a-4e73-9484-5ea05e6fe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