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詢價條件 本次詢價項目名稱:贛州高速和暢運營管理公司機關食堂開設商超代銷點。詢價人為:贛州高速和暢運營管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開展詢價。 二、采購內容及相關要求 、送貨地址:贛州市南康區(qū)龍嶺鎮(zhèn)南康收費站出口旁贛州高速和暢運營管理公司。 、商品種類:糧油、調味品、干貨、臘貨、牛奶、飲料、酒水、零食、日化用品、生活用紙等。只要符合食堂管理有關要求,合作供應商能夠提供的相關商品均可銷售。全部商品必須為符合國家、行業(yè)和生產廠家規(guī)定的合格品,產品無質量問題,包裝完好,按規(guī)定進行運輸和貯藏。所有商品為最近的生產日期,其中牛奶類商品生產日期必須在一個月以內。不得銷售違法違規(guī)商品、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商品。 、采購金額:受員工用餐消費后飯卡節(jié)余情況、員工消費意愿、供應商提供商品及服務情況等因素影響,無法確定具體金額。參考往年數據,平均每月萬元左右,其中春節(jié)、中秋、端午等重要節(jié)假日前采購數量較多。 、合作期限:兩年,從年月至年月。 、場地設施:詢價人在機關食堂提供約平方米的場地,給合作供應商用作商品貯藏、展示、銷售使用。合作供應商須向詢價人支付每月元場地使用費(含水電費)。貨架、收銀系統(tǒng)、冰柜等由合作供應商提供,合作結束后個工作日內撤走。合作供應商應配合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生產工作。場地設施裝飾、改造等,需經詢價人批準。安裝的不可移動物品,在合作期滿后歸詢價人所有。 、商品銷售:合作供應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每周一、三、五的行政班工作日,合作供應商派員到機關食堂給詢價人機關、南康所員工銷售配發(fā)商品。合作供應商應公布銷售商品的名稱、規(guī)格、價格等信息。春節(jié)、中秋、端午等重要節(jié)假日前兩周,合作供應商應增加配貨力量并延長銷售時間。合作供應商安排人員與詢價人無勞動關系,產生的任何人身、財產損害與詢價人無關。銷售商品若有質量問題,合作供應商應無條件退換,若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進行賠償。 、刷卡記錄:合作供應商應自行設置收銀系統(tǒng),確保與機關食堂刷卡系統(tǒng)銜接。合作供應商必須保障設備、系統(tǒng)、數據和信息安全。因合作供應商原因造成數據泄密,應承擔相關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商品單價:本次詢價中挑選的個商品,按詢價時報的單價執(zhí)行;后期如需調整單價(因市場行情漲幅%以上或降幅....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