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簽崗廈匯室分用電的協議轉直接采購公示
新簽崗廈匯室分用電的協議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僅家[適用于僅家供應商遞交的情形]/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僅剩家有效供應商[適用于評審過程中僅剩個有效供應商],本次失敗,采購方式轉為直接采購(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新簽崗廈匯室分用電的協議直接采購公示
新簽崗廈匯室分用電的協議采購人為福田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現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采取直接采購方式,現進行公示。
一、采購內容
根據市公司建設要求,福田區(qū)分公司對現有福田區(qū)崗廈匯室分用電協議新簽,協議期限年月日—年月日,該室分位于福田區(qū)崗廈匯;不簽約,會影響該片區(qū)的信號及服務,影響電信客戶的使用和電信收入。簽約是最節(jié)省成本的方式,故新簽年。
二、直接采購原因
本項目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否則將影響施工、功能或服務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購供應商
深圳市金地怡佳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甘峻,
異議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溫天祥,
公示期間,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容、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人:福田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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