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qū)天鵝湖體育公園項目(設計-施工-采購)總承包 ( )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塔城地區(qū)天鵝湖體育公園項目(文號:塔地發(fā)改項目【】號)已由塔城地區(qū)發(fā)展改革委批準,項目總投資.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中央預算內資金%,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塔城地區(qū) .項目規(guī)模: 建設五人制足球場座,標準籃球場座,羽毛球場座,乒乓球場塊,兒童活動場地平方米,健身步道米,健身廣場.平方米,停車場.平方米,配套相關附屬設施。(具體內容詳見招標項目清單及初步設計文件) .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 標段(包)編號: 標段(包)名稱: 塔城地區(qū)天鵝湖體育公園項目(設計-施工-采購)總承包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本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及竣工交付、缺陷責任期工作和最終接收等國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保、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為交鑰匙工程,具體內容如下: 設計工作包括:設計階段包含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設計預算編制)、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內容,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采購范圍包括:與工程項目相關(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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