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太湖學院南區(qū)紫藤園改造工程 (項目名稱),項目業(yè)主為無錫太湖學院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太湖學院紫藤園改造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項目概況..建設地點:無錫太湖學院校區(qū) ..建設規(guī)模:太湖學院南區(qū)紫藤園改造工程具體規(guī)模詳見編制說明及清單。..合同估算價:約萬元..工期要求: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月 日。實際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其他:/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量(土建、安裝、裝飾、電氣等) . 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貳級及以上(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不能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不能將本人不同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業(yè)合格證書等注冊在兩個以上單位;不能在非注冊單位任職,時間持續(xù)個月及以上。()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年的。.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自 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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