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泰達飛灰螯合處理與運輸服務外包項目招標公告(招標編號: ) 項目所在地區(qū): 天津市一、招標條件 本 揚州泰達飛灰螯合處理與運輸服務外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天津渤海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 公開招標。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規(guī)模: 揚州現(xiàn)場存在處飛灰螯合處理站,共需配置名運維工人(含叉車駕駛員司機)以及名運輸車貨車司機與輛螯合灰運輸車(送至距離約公里處填埋場安全處理)。服務方負責螯合穩(wěn)定化處理飛灰以及螯合灰轉運、設備保養(yǎng),渤海環(huán)保負責委托資質單位檢測出具報告以及螯合劑供給。業(yè)主方自行負責叉車與燃油以及噸袋、標簽、聯(lián)單、日檢工作、設備維修。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揚州泰達飛灰螯合處理與運輸服務外包項目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包):()揚州泰達飛灰螯合處理與運輸服務外包項目  該標段(包)中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yè)執(zhí)照在有效期內,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jīng)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或年度企業(yè)財務報告或開標前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具備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款項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 .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投標活動。提供"信用中國"(://...)平臺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查詢結果,加蓋公章。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時間前日內網(wǎng)上核驗,查詢結果如與供應商提交的不一致,以開標日當天查詢結果為準。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本單位的股東及出資信息、主要人員信息頁面截圖或報告關鍵頁(加蓋公章),若為事業(yè)單位等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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