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中山大學-年廣州校區(qū)南校園安保服務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中山大學智能電子采購系統(tǒng)(://..)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中大招(服)[]號 項目名稱:中山大學-年廣州校區(qū)南校園安保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中山大學-年廣州校區(qū)南校園安保服務,項(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公告附件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備投標條件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進行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或查詢不到,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中標備選方案;()投標人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其中之一:①投標人或其總公司持有廣東省公安機關核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投標文件中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證書復印件。)②投標人或其總公司持有廣東省外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機關核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的,投標人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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