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省直工會“送清涼”物品采購項目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年省直工會“送清涼”物品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優(yōu)質采云采購平臺(..)或優(yōu)質采招標采購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省直工會“送清涼”物品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詢價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份 采購需求:本項目旨在選擇一家供應商提供年省直工會“送清涼”活動發(fā)放物品,用于慰問省直機關第九批駐村幫扶干部和省直機關選派的黨建工作指導員。具體詳見詢價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日至本項目約定的活動結束。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供應商(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被稅務機關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 ()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未按照《企業(yè)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號)第八條規(guī)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guī)定的程度、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tài)。供應商為聯(lián)合體的,對供應商的要求視同對聯(lián)合體成員的要求。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 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 點:“優(yōu)質采云采購平臺”(..)、優(yōu)質采招標采購平臺(..) 四、響應文件遞交 截止時間: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 地 點:優(yōu)質采云采購平臺(..)、優(yōu)質采招標采購平臺(..) 五、開啟 時 間:年月日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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