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購書 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車公司對其“車型項目新增可追溯信息采集儀”項目實行公開詢價采購。 一.項目名稱:車型項目新增可追溯信息采集儀 二.項目編號:--- 三.項目概況:詳見技術要求 *四.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六.供應商要求: ()資質要求: 如果是制造商,須提供制造商證明文件,如果是代理商,須提供本次采購設備制造商的原廠授權書。 ()財務要求: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近年內資產負債率小于%,提供年度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業(yè)績要求: 供應商應提供類似項目案例不少于份,報價文件中提供合同掃描件。 ()信譽要求: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參與本項目(供應商需提供下述情況網頁截圖證明或書面承諾,評審小組將在評審現場對相關情況予以核實,如出現響應文件中提供的網頁截圖證明或書面承諾與評審小組現場核實情況不一致,以評審小組現場核查結果為準進行評審。) ①被《國家企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經營異常名錄的。 ②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fā)布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④被列入《軍隊采購網》(://..)發(fā)布的“失信名單”和“暫停資格名單”。 ⑤被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單”且在執(zhí)行期的。 ⑥與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已認定且在執(zhí)行期的“黑名單”主體存在關聯關系的。 ⑦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公布在《假冒中央企業(yè)名單》的。 ()其他要求: ①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諾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②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規(guī)定。 *七. 付款方式: 費用由買方(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車公司)與賣方(中選人)直接結算,具體結算辦法如下: 、開發(fā)票與支付所用貨幣為人民幣。現金和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比例為:(承兌金額四舍五入萬元取整),承兌期限為個月;當月付款金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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