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宿城區(qū)年度交通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工程:市安委會掛牌督辦整改項目已由宿遷市宿城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宿區(qū)發(fā)改批【】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宿遷市宿城區(qū)交通運輸局以/ 批準,項目業(yè)主為宿遷市宿城區(qū)交通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宿遷市宿城區(qū)交通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項目概況:本項目起于宿皂線,終于省道南水泥路轉彎處,路線全長約.,設計等級為四級公路。
.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項目擬分個施工標段,即--標段, 招標范圍為:路基路面施工、過路管涵及配套交通安全設施等施工及為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復,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 工期:日歷天,工程缺陷責任期:個月。
.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實施過程中,按月計量支付,每月支付上月確認計量款的%(含已支付農民工工資),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確認計量款的%(含已支付農民工工資),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工程審計價款的%(含已支付農民工工資),余款扣除審定價款的%作為質保金于交工驗收合格對應日滿二年付清。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返還(無息)。
. 投標人資格要求
.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業(yè)績、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資質要求:獨立企業(yè)法人,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yè)財務能力評價指標》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分;
()信譽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項要求: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 級及以上;
.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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