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常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項目名稱:常山縣“慢城通”項目(四期)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常山縣“慢城通”項目(四期)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無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根據常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號,為強化應用賦能,堅持流程再造和數據共享,推進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加快推進公共數據的開放共享與創(chuàng)新應用,以政府數字化轉型推動高效治理,縣政府在“慢城通”一期、二期基礎上開發(fā)應用了“慢城通”三期項目,今年根據全省數字化改革總體布署,結合數字政府工作要求及全縣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廣大市民的需求,需進行迭代升級,開發(fā)第四期項目。開發(fā)應用“慢城通”四期項目建設是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重要具體抓手。鑒于常山廣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從年月開始為常山縣開發(fā)實施了“慢城通”一期、二期、三期項目并提供了穩(wěn)定可靠的應用和維護,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根據《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一)“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規(guī)定,本項目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供應商為常山廣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常山廣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紫港街道東方廣場城市綜合體號樓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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