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慶陽市華池縣南梁鎮(zhèn)人民政府南梁紅色小鎮(zhèn)亮化提升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甘肅省慶陽市華池縣南梁鎮(zhèn)人民政府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選擇“華池縣”)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南梁紅色小鎮(zhèn)亮化提升項目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為米高雙燈臂太陽能路燈個、米高雙燈臂太陽能路燈個、米高單燈臂太陽能庭院燈個加裝太陽能燈頭等設備。(具體參數詳見談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日內完成供貨。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供應商須提供合格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供應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函(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供應商須提供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yè)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近個月(年月至年月)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新辦企業(yè)或未發(fā)生業(yè)務的企業(yè)應提交一份暫無納稅發(fā)生的聲明函;若為免稅企業(yè)須提供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免稅證明材料);近個月(年月至年月)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包括繳納專用發(fā)票和清單,清單顯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繳納期限應當為投標截至前六個月。投標人注冊時間不滿六個月的,應當提供注冊至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相應期限內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清單。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當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供應商須提供信用承諾書(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格式);應當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親自簽署,就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反商業(yè)賄賂,不串通投標等作出書面聲明和承諾,作為投標(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供應商未承諾的,視同自愿放棄投標(響應)資格;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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